
揮發性有機物
VOCs(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)揮發性有機物,是指常溫下飽和蒸汽壓大于70.91 Pa、標準大氣壓101.3kPa下沸點在50~260℃以下且初餾點等于250攝氏度的有機化合物,或在常溫常壓下任何能揮發的有機固體或液體。
VOCs成分復雜,有特殊氣味且具有滲透、揮發及脂溶等特性,可導致人體出現諸多的不適癥狀。還具有毒性、刺激性及致畸致癌作用,尤其是苯、甲苯、二甲苯、甲醛對人體健康的危害最大,長期接觸會使人患上貧血癥與白血病。另外,VOCs氣體還可導致呼吸道、腎、肺、肝、神經系統、消化系統及造血系統的病變。隨著VOCs濃度的增加,人體會出現惡心、頭痛、抽搐、昏迷等癥狀。
VOCs多半具有光化學反應性,在陽光照射下,VOCs會與大氣中的NOx發生化學反應,形成二次污染物(如:臭氧等)或強化學活性的中間產物(如:自由基等),從而增加煙霧及臭氧的地表濃度,會對人造成生命危險,同時也會危害農作物的生長,甚至導致農作物的死亡。由光化學反應所造成的煙霧,除了能降低能見度之外,所產生的臭氧、過氧乙酰硝酸酯(PAN)、過氧苯酰硝酸酯(PBN)、醛類等物質可刺激人的眼睛和呼吸系統,危害人的身體健康,倫敦、東京等城市都相繼出現過光化學煙霧污染事件。
某些VOCs易燃,如苯、甲苯、丙酮、二甲基胺及硫代烴等,這些物質的排放濃度較高時如果遇到靜電火花或其他火源,容易引起火災。近年來由于VOCs造成的火災及爆炸事故時有發生,尤其是常發生在石油化工企業。
石油化工廠、防止印刷廠易出現VOCs泄漏導致生產人員中毒或引起廠房火災,所以應配備氣體報警器在氣體泄漏初期將危害降至最低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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